近日,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奖补标准按入职人员学历确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奖补3万元;高等院校毕业生中,专科(高职)奖补4万元、本科及以上学历奖补5万元。

据介绍,浙江省从2013年起开始实施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入职满5年后给予一次性奖补。与原政策相比,《办法》不仅提高了奖补标准,还缩短了奖补发放年限、扩大了奖补范围。奖补年限从原来的入职满5年后发放,修改为第3年起分3次发放,即服务满3年后发放30%,满4年后发放30%,满5年后发放40%。

奖补范围从原来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内的养老护理员,扩大到养老服务机构内从事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营养调配、心理咨询、技术培训、能力评估等工作的人员。

享受入职奖补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毕业三年以内的毕业生,专业不限;与养老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三年以上用工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办养老机构有事业编制的入职人员不享受入职奖补。

2020年12月21日以后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入职奖补,在此以前入职养老机构的毕业生,继续按照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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