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民政专场。从会上获悉,为打响济宁养老和未保品牌,市民政局将推动实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严格履行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聚力托起“一老一小”稳稳的幸福。

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

从会上获悉,面对全市201万名未成年人、1.2万名孤困儿童,市民政局扛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

从2022年1月1日起,市民政局在去年保障标准基础上,对纳入保障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10%,保障金将于3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确保我市孤困儿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同时,整合镇村为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建成未保工作站156处、“儿童之家”1038处。打造专兼结合的未保工作队伍,每个乡镇(街道)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实现村(社区)儿童主任全覆盖,部分县市区建立了儿童主任津贴制度。此外,注重统筹资源,依托城乡中小学校、社区设立家长学校6400个,连年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1734所中小学校实现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全覆盖,12家基层法院全部设立少年法庭,建立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多元救助模式,有效保障涉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筑牢农村养老服务保障网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通过新建、改造100处老年人食堂,每处老年人食堂面积原则上不小于70平方米,设置选餐区、就餐区等,配备必要的膳食加工、厨具等餐饮设备,食堂内进行地面防滑、安装扶手等适老化处理,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老年人食堂突出公益属性、兼顾微利,有条件的社区(村)和有意愿的组织及个人,按照老年人食堂建设和服务标准要求,新建或改造进行独立建设运营。依托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引导社区居委会、服务企业等多元化投入经营机制。设施资源紧张的社区,与实力较强的餐饮企业、社会组织等进行合作,进行改造提升,利用社会资源建设运营老年人食堂。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食堂,市财政按照城市每处5万元、乡村每处3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支持引导老年人食堂建设。

此外,我市今年还将为2000户高龄、失能、残疾的分散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基本的适老化改造。根据房屋结构和老年人身体情况,对卧室、厨房、卫生间等进行防滑或高差障碍处理,安装扶手、护栏或抓手,改造如厕或洗浴设备,方便老年人通行、洗浴、如厕、休息等行为,实现“自我增能”,让居家养老更安心、更幸福。

来源:东方圣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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