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青海省民政厅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青海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有关情况以及青海省“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的方向、主要目标和重大措施等作了专题发布。

据了解,《青海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紧紧围绕青海实际,重点在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难点、堵点问题上求突破,形成青海特色。支持各类主体扩大普惠型服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建立高原特色养老产业项目平台,促进老年用品科技化、智能化升级,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等内容,充分发挥老龄和养老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快补齐农牧区养老服务短板、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推进养老机构布局调整、完善老年健康体系等具体任务,促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由注重硬件建设向建管并重转变,由无差异服务向个性化、精准化服务转变,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规划》提出,要深化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公办养老机构三项改革任务,进一步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形成更多“青海样本”。探索推广“老少同楼”模式,创新推动资源整合服务统筹;开展“养老护理员进家庭”“家庭照护床位”“社区老年人康复辅具器具租赁”“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志愿服务进医院”等试点工作,不断提升供给能力,拓宽发展路径,为老年人提供更有效率,更有温度的服务。

《规划》提出,构建农牧区养老兜底保障体系,加强农牧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农牧区老年人长效关爱行动等具体任务,为建设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县、乡、村三级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保障网提供支撑。构建海东市、西宁市沿湟水河旅居养老等新兴业态;依托青藏高原自然和民族特色人文资源,发展宜游宜居宜养的高原健康养老产业;开展高原低氧环境下人体生理变化研究,转化高原环境健康有利的研究成果;研发生产青藏高原绿色有机产品等举措,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养老产业。推动城镇和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与城乡富余劳动力供给有效对接,加快脱贫地区农村劳动力向养老服务人员的有效转移;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农村公益性岗位用于养老服务;做好掌握本地区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等具有我省特色的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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