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济南市统计局、济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济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济南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37112人,占19.9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94977人,占14.07%。老年人的养老意识在逐渐转变,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在激增,尤其是高龄、失能、独居等老年人对周边、身边、床边专业化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有了更高的期待。
近年来,济南市通过政府主导、标准引领、分类规划,扎实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济南市政府成立养老工作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对区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连续6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标准引领。高标准编制《济南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明确要求每个区(县)至少建设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区(县)级养老服务中心,街道为100平方米/千人、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社区为平方米/千人、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农村幸福院。
分类规划。印发《关于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根据服务功能定位不同,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分类规划:社区级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 300 平方米,具备日常服务、短期托养、康复护理、基本就餐、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社区养老服务站,按照 15 分钟生活圈要求,服务站使用面积应不少于 100 平方米,具备日常服务、基本就餐、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同时,将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列入土地招拍挂条件,分期开发项目必须将养老服务设施安排在首期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区县政府。
今年4月份和8月份,在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工作部署会和调度推进视频会上,济南市民政局均作了典型发言,为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提供了可复制的“济南经验”。
“2018年以来,市财政共奖补资金3.2亿元,新建城区养老服务设施1859处,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配建设施达标率100%,主城区补齐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42处,面积24.8万平方米。”孔彬信心满满地告诉记者,“整个‘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达17.2亿元,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等工作提供了强力保障。到2025年,全市养老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将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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