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我国需在“幼有所育、老有所养”等民生问题上持续用力。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推动新的生育政策落地见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这表明我国面临严峻的一老一小的养育问题,迫切需要创新老幼供养模式。

我省“一老一小”问题较全国更为严峻。2020年,四川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21.71%,高出全国3.0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16.93%,高出全国3.43个百分点,且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已升至全国第二位。另外,我省80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口数量高达263.8万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口规模也近200万人。预计在2035年左右,我省老年人口将达到峰值,占比超越30%,其中,高龄人口规模将突破500万人,失能/半失能人口将超过300万人。届时,四川省每3个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每5个老年人中就有1个高龄老年人。由此可见,我省老年人的日常照料、精神慰藉、康复照护、医疗护理、临终关怀等需求将持续扩大甚至迅速膨胀。同时,我省0-14岁的少儿人口为1347.1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16.1%。其中,0-4岁406.8万人。我省95%的0-3岁婴幼儿实施家庭照料,婴幼儿在公立托幼机构的入托率仅为2.9%。目前,我省现行的女性生育假期仅为158-188天,因此,75%以上的全职母亲希望婴幼儿接受专业育儿托管,而60.7%的家庭因“照料”难题而“不再生育”。另外,3-14岁儿童的双职工家庭,也普遍存在儿童上下学(园)接送、课后托管、寒暑节假看护等方面的需求。全面二孩政策后,我省在2017年出现了生育高峰,预计“三孩”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释放生育潜能,但家庭生育意愿受阻于女性“工作—养育”之忧,亟需相关配套措施的补给与支持。

社会抚养与家庭抚养压力叠加。四川省人口总抚养比已达49.32%,接近50%的数量型人口红利临界点。从社会抚养视角来看,我省老年抚养比为25.28%,高出全国5.58个百分点,且首次超越我省的少儿抚养比(24.04%),这标志着我省以抚养少儿为主的时代已经过去,先于全国进入“双龄共养”时代。从家庭抚养视角来看,我省家庭规模持续缩减,已突破常规降至2.51人/户,低于全国的2.61人/户,这意味着我省家庭养育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家庭养育功能正逐步弱化。从“一老一小”人口发展趋势来看,我省的抚养压力还将持续增长。被抚养人口数量增多。一方面,这会带来社会及家庭负担加重、劳动力供给下降、经济活力受损等问题;但另一方面也会刺激消费结构、需求层次、产业结构的变化,进而促进产业转型、社会事业重心转移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动能,重塑未来的经济版图。

创新推动构建双龄共养模式。“双龄共养”是基于代际融合理念和代际学习理论,将社会养老与托幼服务相结合,在同一空间下进行老幼的生活照料、代际学习和互动交流。一是达到养育功能最大化和养育设施集约化。双龄共养能够促进两极年龄人群的社会交往,以及社会资源、人力资源、空间资源的共享,有效解决我省“一老一小”养育有效供给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二是有利于“老少友好型”社会环境的构建。双龄共养能够强化代际间认知、观念和技能的相互传递,促进积极老龄化的实现和幼儿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三是促进养育服务提质,加强养育服务监管。双龄共养是在养老托幼服务的基础上实现二者的质效提升与结合,能够达到“补短板、填空白”的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养育服务监管不足的问题。因此,双龄共养可作为“一老一小”养育服务“增能力、提质量、优结构”发展实践中的重要抓手,缓解社会养育“代际分割”之困,平衡家庭养育“工作-照料”之忧。

进一步夯实“双龄共养”的基础。一是要注重顶层设计,强化制度供给,积极布局“一老一小”养育服务。我省先后出台了《“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和照护服务实施方案》和《四川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护航“老有所养、幼有所育”。二是要优化和盘活存量资源。随着我省“一老一小”的人口发展态势,“422”“423”家庭中的双龄养育需求将进一步扩张,而“一老一小”的公共养育设施数量逐年增长且具有关联性,老幼养育服务虽然在养育目标上存在差异,但在照料看护、医疗保健、基础设施以及适龄教育等服务项目方面存在共通之处。因此要积极盘活社会存量资源、统筹实施双龄共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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