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我市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4月30
导语
镇江市:我市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4月30日前调整到位
根据苏人社发〔2015〕97号文件精神,镇江市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共涉及调整人数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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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我市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4月30日前调整到位
根据苏人社发〔2015〕97号文件精神,镇江市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共涉及调整人数15.3
镇江市:我市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4月30日前调整到位
根据苏人社发〔2015〕97号文件精神,镇江市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共涉及调整人数15.3万人,调整金额近3458万元,补发1-4月份调整金额1.38亿元,补发金额将于4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具体调整标准分为普遍调整、适当倾斜两个部分。
普遍调整中,对于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
适当倾斜部分退休人员养老金中,1.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满75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80元;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满75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70元;2.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国家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我市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和苏办发电〔2003〕1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养老处、社保支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