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
导语
三门峡市: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及时兑现离退休人员待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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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三门峡市: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及时兑现离退休人员待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三门峡市: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及时兑现离退休人员待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此次调整标准的人员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人员(2014年10月1日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待在职人员增资方案明确后另行调整)。
2014年9月30日前已达到离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含组织批准留任、延长退休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退休人员增资。
2014年9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人员在2014年10月1日后去世的,需按规定补发退休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二、办理流程
1、升级离退休管理系统到12.00版本以上。升级方法有两种:1、如果使用工资软件的电脑可以上网,进入软件后请点击主界面下边【在线升级】按钮。2、请从五阳公司网站下载“工资管理升级包”到优盘,在使用工资软件的电脑上双击打开优盘中的“工资管理升级包”。升级后软件自动增加2014年10月的新增资标准。
2、升级表样。从主操作界面右下角点击【在线升级】按钮,再点击【升级表样】。
3、增加离退休费操作。启动离退休管理系统软件,从主操作界面点击【基本离退休费变】按钮,选择单位,在左上角增资依据蓝选择“调标”,点击左下角【变动处理】按钮。再依次点击【确定】、【保存结果】按钮。
4、打印审批用表。从主操作界面点击进入【管理表打印】,打印《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调标增加离退休费审核表》、《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调标增加离退休费花名册》、《离退人员发放明细表》。
5、申报办理。带电子数据、纸质表格 (1939年9月30日前出生的人员还需提供退休审批表)到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办理。
需补发抚恤金的重新按新标准填报《三门峡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审批表》并提供原抚恤金审批表、退休审批表。
三、其他有关要求。
1、各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办理。
2、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此次调标不安排日程表,即来即办。建议各单位6月15日至6月19日之间来办理,最晚不能迟于6月25日。
这次增资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切实利益,政策性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把各项政策及时落到实处。在实施过程中,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调资工作高效、平稳进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附件一:工资管理升级包
附件二:三门峡市工改表样
三门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工资福利科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