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养老服务领域存在非法集资陷阱
导语
原标题:当心!养老服务领域存在非法集资陷阱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风险提示——当心!养老服务领域存在非法集资陷阱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陈淦璋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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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当心!养老服务领域存在非法集资陷阱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风险提示——当心!养老服务领域存在非法集资陷阱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陈淦璋随
原标题:当心!养老服务领域存在非法集资陷阱
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风险提示——
当心!养老服务领域存在非法集资陷阱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陈淦璋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公众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然而,有人却浑水摸鱼,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旗号,干起了不可告人的勾当。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处非办”)近日发布风险提示称: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人,要留意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集资陷阱,切勿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老年人进行养老投资之前一定要多跟子女商量。
投资养老基地、养老公寓、养老山庄要多留意
省处非办有关人士介绍,当前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形式呈现多样化。
打着提供“养老服务”幌子。有人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养老机构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有的虽有养老实体,但收取的客户资金明显超过客户一年养老所需正常支付的养老费用,吸收的会员远远超过该养老机构现有的床位数量。
打着投资“养老项目”幌子。有人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或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打着销售“养老公寓”幌子。有人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打着销售“老年产品”“保健产品”幌子。有人租赁场地举办各类讲座和活动,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保健功能,或送米油面等礼品,或采取请吃饭、陪旅游等方式诱导蒙骗老年人,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还有人通过在甲地注册登记养老保健公司,在乙地举办讲座宣传进行非法集资;或者偷梁换柱,将原与老年人签订的集资合同(协议)改为借款合同,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养老机构一次性收取费用期限,不能超过一年
养老机构应经民政部门设立许可、备案,并经过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登记。省处非办有关人士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人,若发现证照不全的非法养老机构或疑似涉嫌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处非办举报,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置。
入住养老机构应按规定签订合法合规的养老服务协议,老年人所交养老服务费用应当交至该养老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不要向个人账户缴纳资金。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养老机构收取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只能按月度收取,一次性收取费用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一年。伙食费、代办服务费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如发现养老机构有违规收费的情况,老年人可以向民政部门举报,要求退回。
老年人进行养老投资之前一定要多跟子女商量,向民政、市场监管、金融等有关部门咨询,切勿轻信他人,守好自己的养老钱。老年人要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凡是高于银行利息的返息养老投资均要谨慎,切勿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