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特困老年人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导语
日前,哈尔滨市民政局出台《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不求人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在确保特困老年人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基础上,优化配置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资源,做到“入住不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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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日前,哈尔滨市民政局出台《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不求人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在确保特困老年人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基础上,优化配置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资源,做到“入住不求人”
日前,哈尔滨市民政局出台《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不求人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在确保特困老年人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基础上,优化配置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资源,做到“入住不求人”。
《规定》明确,公办养老机构为哈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第二社会福利院、第三社会福利院和安康社会福利院。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人员分为三种情况。其中,特困人员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实行随到随住。五类特殊人群通过优先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社会老年人可根据身体状况及生活便利情况,通过评估轮候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社会老年人是指无暴力倾向且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且自愿入住的老年人。
据介绍,《规定》要求公办养老机构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制定入住评估细则,床位设置应当逐步提高中度失能、重度失能收住对象床位比例。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数量、类型和轮候顺序应当在市政府网站民政局板块、12349助老服务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办养老机构新增或者出现空余床位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发布调整空余床位信息。公办养老机构出现空余床位时,应当依照轮候顺序和申请人入住意愿确定入住老年人名单,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入住手续。对于无法取得联系的,在平台以公告形式告知申请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日视为申请人收到通知。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按放弃本次轮候处理。
据了解,哈市今年新增2140张养老床位,目前共有4.2万张。其中市级公办养老机构有4家,可提供2282张床位。(记者马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