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今年投入2500万元购买养老服务 惠及2.6万名老人
导语
南昌新闻网讯 细化资金补助标准、安排奖励补助、建设养老服务平台……作为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一直以来南昌积极促进全市养老服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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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闻网讯 细化资金补助标准、安排奖励补助、建设养老服务平台……作为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一直以来南昌积极促进全市养老服务多
南昌新闻网讯 细化资金补助标准、安排奖励补助、建设养老服务平台……作为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一直以来南昌积极促进全市养老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近日,我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据了解,今年市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用于购买养老服务,惠及2.6万名老人。
2020年全市老人将达100万
截至2019年10月,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94.49万,占全市总人口比重的17.7%,高于全省老龄化比例(15.1%),并以年均3.8%的速度持续增长,预计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100万。
为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民生工程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市财政局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加大资金投入,为全市养老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规定,我市为全市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老人,60周岁以上失独老人,7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8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且失能老人,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因公致残或见义勇为伤残等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中失能或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多举措助力养老事业发展
据了解,为扶持养老机构建设,我市自2012年起启动了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工作,2019年安排的养老机构补助资金增加至8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由每张床位1000元-2000元提高至4000元-6000元。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由每个补助5万元提高至8-10万元,运营补助1-3万元。同时为鼓励县(区)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的通知》规定,我市对达到3A、4A、5A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补。
记者了解到,2019年市财政共拨付630万元用于全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市、县两级构建“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模式,促进供需双方对接,积极为社区老人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我市通过建立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统筹规范各类养老服务组织,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库,积极引入优质养老服务资源,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入户服务。(张玥 朱若韵 南昌日报记者张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