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各部门为2020年养老服务制定“套餐”
导语
高质量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是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民生保障制度的基础性工程。12月2日下午,吉林省举行全省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由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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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高质量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是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民生保障制度的基础性工程。12月2日下午,吉林省举行全省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由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
高质量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是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民生保障制度的基础性工程。12月2日下午,吉林省举行全省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由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李继东主持,联席会议召集人、吉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乔恒通报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5号文件)实施以来吉林省阶段性工作成果,省发改委、省卫健委和省市场监管厅作了交流发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5号文件任务分解清单和2020年工作要点。
那么,吉林省各部门为2020年养老服务制定了什么“套餐”?
吉林省发改委
(一)组织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改造。
(二)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水气热等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加强养老服务收费管理。
(三)积极推动城企协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行动计划,争取将长春市、延边州纳入为全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试点城市。
吉林省教育厅
(一)鼓励省内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课堂,扩大试点范围,力争覆盖我省9个地市的城区,特别是长春、吉林人口密度较大的城市,提供更加优质、覆盖更加广泛的高校老年教育课堂服务。
(二)加大力度引导省内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为我省老年教育发展培养更多的专业性人才。
(三)联合省民政厅、省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老年课堂开设中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心老年教育事业的浓厚氛围。
吉林省科技厅
大力推动养老服务领域科技创新。积极鼓励养老服务技术及产品的创新研发,加大对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
吉林省工信厅
联合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组织开展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示范项目支持。
吉林省公安厅
依法打击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套路贷、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理欺老虐老等违法犯罪案件。
吉林省民政厅
(一)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
(二)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持续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探索“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三)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从根本上解决涉及底线安全的设施设备问题。落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全国统一的等级评定与认证制度。扩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增强抵御运营风险的能力。
(四)进一步增强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3年整合改造提升计划,重点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继续开展农村助浴项目,支持200个农村养老服务场所装配洗浴设备。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支持建设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和农村托养所,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规范管理。重新修订《吉林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启动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研发吉林省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全省养老服务大数据。制定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办法,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吉林省财政厅
做好养老服务相关资金安排。督促指导各级财政部门优化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出结构。配合民政部门,以省为单位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
吉林省人社厅
(一)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课程,推进技工院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
(二)会同民政部门,落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就业前培训制度。
(三)督促指导各地人社部门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落实好相关培训补贴政策。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指导市县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重点关注医疗、养老、医养结合等产业用地,优先安排用地需求。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一)落实重大项目领办、代办服务制度,为养老服务业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解决环评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养老服务项目的审批效率。
吉林省住建厅
(一)指导各地住建部门依规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
(二)为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升级改造工程提供技术支持。
吉林省商务厅
(一)围绕“四化”发力,即居家养老多元化、社区养老便利化、集中养老特色化和养老服务信息化,充分发挥我省现有产业基础、医疗资源和生态人文环境等独特优势,推动“六个融合”发展,即养老服务与医疗健康营养、教育、金融、信息、文化、体育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二)依托吉林省养老服务产业基金,加强优质项目储备和投资,在依法合规、安全稳健的原则下投好项目、做大规模,作出示范和标杆。
(三)推动主体多样化,构建市场化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日本等国家的养老实体以合资、合作、独资等形式在我省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引入国外先进养老服务手段与模式,形成结合合理、布局科学、功能齐全的具有吉林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
吉林省卫健委
(一)积极推动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服务安全监管。
(二)指导各地卫健部门开展区域卫生规划时为养老机构举办或内设医疗机构留出空间。
(三)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一)全面推进“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组织各级消防救援队伍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养老服务场所履行单位主体责任,配合各级民政部门检查养老机构各级岗位人员履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夜间值班巡查落实等情况,切实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
(二)积极配合省民政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联合检查、消防技术服务、培树民政系统创建消防安全管理典型等工作。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
(一)继续加强与民政等部门协作,督促其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按程序开展自我审查,防止在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养老设施招投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涉及地方保护、排斥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参与竞争等方面出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二)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对养老服务机构有关信息的归集和公示工作。
(三)深入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指导重点养老服务企业实施质量升级计划;邀请养老服务企业参加高管培训和交流会,组建交流“对子”,帮助企业培育质量管理人才,引入优秀质量管理模式,培育推荐优秀养老企业参与省质量奖评选,树立质量管理标杆;重点开展养老服务领域质量监测工作,发布养老服务质量监测报告,切实提升产业质量素质与竞争力。
(四)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建设。支持民政部门对标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加快养老标准制修订,助推养老院提高标准化水平,做好标准化基础工作,培育一批养老机构标准化人才。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制修订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标准。
(五)充分发挥消协作用,与省消协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老年人消费教育引导的实施方案》,提高老年群体抵御消费欺诈的意识和能力。
(六)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场主体准入e窗通功能,做到营利性养老机构企业开办100%全程电子化办理;完善注销e窗通功能,实现营利性养老机构市场主体退出的“一网通办、同步指引”。
吉林省国资委
发挥吉林颐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用,积极推进颐养板块建设,整合重组省内疗养机构相关资源,采取集中管理、统一经营的模式,打造颐养产业品牌,逐步实现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经营。
吉林省统计局
按照《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19)》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吉林省医保局
(一)积极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筹资机制、参保范围、待遇支付、标准体系、经办管理等制度政策框架和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强化对包括养老机构举办和内设医疗机构在内的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
吉林省金融监管局
(一)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开展养老助残领域金融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模式,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引导民营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参与,推动各类融资担保机构予以优惠担保费率,加大对养老服务业、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支持力度。
(二)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内容。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介入社会保障、企业年金、养老保障与福利计划等公众公益业务,做好支付结算、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等基础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老年人口进行金融知识普及,加大理财产品等新型金融业务的宣传和普及,及时对老年人、残疾人办理大额转账等业务提醒查阅,加强老年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
吉林省扶贫办
及时提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协作做好相关工作。
吉林省税务局
指导各级税务部门落实养老服务领域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一)继续加强窗口指导,发挥支小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鼓励银行机构增强对养老服务企业尤其是养老服务业中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二)继续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引导银行机构利用创业担保贷款,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中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三)继续开展企业债务融资宣传培训,支持包括养老服务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吉林银保监局
(一)持续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难问题。督导辖内商业银行开展养老服务业务,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监督商业银行根据政策要求为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或中小微企业办理创业贷款。督导辖内银行机构优化信贷审批程序,满足应贷尽贷需求,保证实行基准利率,并予以一定幅度的利率优惠。
(二)充分运用保险机制提升养老服务水平。鼓励保险公司经办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向市场推出“适销对路”的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在长春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推出更多设计合理、费率科学的老年人意外险产品。引导保险机构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的承保覆盖面,优化服务质量。
(三)积极发展养老普惠金融。鼓励支持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发养老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养老金融产品,依法适当放宽对符合信贷条件的老年人申请贷款的年龄限制,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满意度。
(四)持续推进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畅通老年消费者投诉渠道,优化老年人投诉处理流程。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帮助老年人解决操作智能服务设备的困难,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采取集中宣教和日常宣教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老年消费者宣传教育力度,避免老年人被非法金融活动侵害。
吉林证监局
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
团省委
(一)发挥新媒体、网络导向作用,提高对养老志愿服务工作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助老养老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养老志愿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吸收更多的专业人才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同时依托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发掘培育一批助老养老服务项目,提高养老志愿服务水平。
(三)根据养老服务需求,开展文体、健康保健、精神慰藉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吉林省残联
(一)配合民政部门继续推动基层落实重度残疾人照护措施,发挥各级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为残疾老年人提供服务。
(二)计划完成2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重点向贫困家庭和老残一体家庭倾斜,提高残疾老年人居家生活质量。
吉林省红十字会
(一)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养老机构和下乡村活动,发动志愿者传授养老照护知识、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义诊咨询等志愿服务。
(二)积极向中国红十字总会争取养老照护培训和养老志愿服务项目,向省财政厅争取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用于养老照护培训,争取社会资源建设养老健康培训中心,提高家庭照护者、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志愿者的照护技能和服务能力。
(三)大力支持红十字志愿者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吉林省红十字会南丁格尔养老志愿服务队专业优势,普及养老照护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