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73万参保群众养老保障水平“节节高”
导语
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人社局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民生目标任务,确保了基金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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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人社局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民生目标任务,确保了基金安全完整
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人社局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民生目标任务,确保了基金安全完整。截至11月底,我市城乡居保参保覆盖人数224.40万人,待遇领取人数73.52万人;实现基金收入7.78亿元,支出8.52亿元,基金累计结余27.25亿元。
对安州区居民阎跃明来说,他每个月的“固定收入”在逐年提高。从2011年开始,安州区作为试点区,开始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当时62岁的阎跃明因超过60岁而直接享受了养老待遇,最开始每个月养老金只有55元,随着政策不断优化,目前,他的养老金上调至每月100元。“可别小看这100元,它可以解决许多生活问题,比如说柴米油盐等一些家庭日常开销,都可以用它来支出。”阎跃明告诉记者,“有了党的好政策,我就可以安心养老,享受晚年生活了。”
这只是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提高的一个缩影。为了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市人社局积极扩大参保覆盖面,打破户籍限制,允许农村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平等参保。目前,我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
近年来,按照省政府规定,市人社局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调整成13个档次,在每年100元至2000元共12个档次基础上,增设3000元的标准,让所有城乡居民均能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参保档次。
参保缴费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对缴费超过30年以上的部分,同理每月再增加2元。据了解,上级政府不仅全额支付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的基础养老金外,还将对参保人缴费给予一定补贴,对选择13个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40元到160元。目前,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原55元提高到人均100元,惠及73.99余万名参保群众。
2019年对于盐亭县茶亭乡龙前村的钟明贵来说,比较特别,今年他60岁,按说是到了退休的年龄。但钟明贵常年病痛缠身,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又被评为贫困户,不仅没有“退休享福”这一说法,反倒让他担心起了老年生活。但国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这一利好政策打消了他的担心。
“大爷,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已经全部办完了,养老钱下个月就会按时打到您的社保卡上了,每个月102.02元。”钟明贵点点头,揣好身份证,满心欢喜地离开了盐亭县社保中心。
按照以前的政策,钟明贵应该缴费15年才能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然而,随着国家扶贫政策和养老金政策的不断完善,贫困户可由政府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后,国家将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足15年的不再补缴。钟明贵就是该项政策红利的受益者。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力争全员参保;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力度,做好应代缴人员动态管理,将新增的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实现所有符合代缴条件的人员参保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