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我省成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导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省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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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省养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另行报省政府批准。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包括研究分析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形势,拟定完善养老服务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政策;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强化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统筹利用各种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康复、文化教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金融服务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