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口罩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
导语
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突出抓好日用防护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按照“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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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突出抓好日用防护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按照“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技术标准、
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突出抓好日用防护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按照“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工作要求”的原则,组织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口罩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
《通知》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是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等口罩生产企业相对较多的省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口罩生产企业实施抽查。
《通知》明确抽查产品为非医用随弃式口罩,具体包括执行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的防尘口罩和日常防护型口罩等两类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编制了监督抽查方案和抽查实施细则,选定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作为专项抽查的技术支撑单位,协调解决抽样检验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同时还委托了5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技术辅助。
《通知》要求抽查不干扰、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过程,将产品质量与数量放到同样重要位置,强化公正监管。对抽查发现存在不合格口罩产品的,责令企业迅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组织生产。对故意违法生产不合格口罩产品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