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疫情防控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养老机构防控工作,民政部今天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基础上,印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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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养老机构防控工作,民政部今天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基础上,印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养老机构防控工作,民政部今天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基础上,印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此次发布的《指南》较之第一版和第二版,有如下五个突出特点:一是适用对象更加明确。《指南》主要适用于两类养老机构,即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养老机构,以及非高风险地区已出现感染病例的养老机构。中、低风险地区,以及未出现感染病例的养老机构可继续实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也可根据《指南》加强相关防控措施。二是出入管理更加严格。三是老年人防护措施更加具体。四是内部管控更加精准。《指南》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在疫情期间不得擅自对外开展发热病人的诊疗排查活动,切实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隐患;养老机构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特别是密切接触照护老年人的工作人员上岗时,应执行二至三级防护;工作人员停止面对面的集中交接班,改用视频或其他方式开展。五是疫情处置更加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