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筹措710 万元为养老机构纾困
导语
为切实减轻疫情对养老机构所产生的不利影响,3月5日,日照市财政局联合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养老服务业纾困解难的通知》,从运营补贴、疫情防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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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疫情对养老机构所产生的不利影响,3月5日,日照市财政局联合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养老服务业纾困解难的通知》,从运营补贴、疫情防控补助
为切实减轻疫情对养老机构所产生的不利影响,3月5日,日照市财政局联合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养老服务业纾困解难的通知》,从运营补贴、疫情防控补助、入职补助等方面出台了10项措施,助力养老机构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并筹措710万元,为养老服务机构纾困。
为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市财政将补贴标准上调20%,提高年度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对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日政办字〔2016〕81号),对运营的民办非营利性和公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入住的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数,在市级每人每年补助400元、800元、1200元的基础上上调20%,达到480元、960元、1440元,上调时限为1个年度。
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奖补制度。考虑疫情影响等综合因素,对2020年被评定为三级、四级、五级的养老机构,本年度分别给予6万元、8万元、1 0万元的奖补。
给一线员工发放疫情防控生活补助。对全市实行全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市财政为封闭期间在岗在位的一线工作人员发放一次性疫情防控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600元。各养老机构在岗在位的一线工作人员由区县民政部门审核确定。
提高入职补助标准。对坚守一线的养老医护人员,符合日政发〔2014〕17号文件规定,申请入职补助和职业技能补助的,市级财政在市标准的基础上将补助标准上调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