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中风险区域养老机构可逐步恢复开放,高风险的继续封闭管理
导语
民政部日前就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作出部署。低风险区域和中风险区域的养老机构,在严格执行民政部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的前提下,可逐步恢复开
首页 > 养老新闻 > 行业新闻 > 低中风险区域养老机构可逐步恢复开放,高风险的继续封闭管理
导语
民政部日前就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作出部署。低风险区域和中风险区域的养老机构,在严格执行民政部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的前提下,可逐步恢复开
民政部日前就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作出部署。低风险区域和中风险区域的养老机构,在严格执行民政部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的前提下,可逐步恢复开放。高风险区域的养老机构和出现疫情的养老机构则需继续实施严格封闭管理。
3月4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稳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服务机构恢复服务工作。
《意见》提出,无确诊病例县(区)的养老机构,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可有序恢复开放。同时,对返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新入住老年人、新招聘工作人员,也都放宽了进入养老机构的隔离要求。《意见》明确,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对其他低风险区域和中风险区域的养老机构,要按照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在严格执行民政部印发的《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前提下,可逐步恢复开放。对于这类养老机构,原则上仍需继续暂停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
高风险区域的养老机构和出现疫情的养老机构,要按照“严格管控、外防输出、内防扩散”策略,落实当地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民政部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继续实施严格封闭管理。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渡过难关。提早着手研究分析疫情对本区域养老服务发展的影响,将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社会服务机构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扶持范围。同时,提高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给予养老护理员临时岗位补贴等扶持措施,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养老服务场地租金减免和临时补贴政策。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王琪鹏
编辑:蔡文清
流程编辑:刘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