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嵩明全方位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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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年来,嵩明县立足实际,统筹规划,不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能力,有效满足社区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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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年来,嵩明县立足实际,统筹规划,不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能力,有效满足社区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近年来,嵩明县立足实际,统筹规划,不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能力,有效满足社区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截至2019年底,嵩明县60岁以上人口50271人,占总人口16%,全县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在工作中,嵩明县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新建、改建中心敬老院3所,全县75个村(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互助站)23个,占比为31%;建有民办养老机构2个,拥有养老床位数570张;建有幸福院27个,覆盖全县75个村(居)委会。

  近几年,嵩明累计投入238万元,对敬老院实施质量和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努力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完善内部治理,实现法人登记全覆盖,切实落实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嵩明有特困供养老年人371户372人,其中,集中供养114户114人,占31%,月供养标准770元;分散供养257户258人,占69%,月供养标准665元。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嵩明将老年优待证办理、高龄保健金和长寿补助金发放纳入“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老年优待证办理下放镇(街道)一级。高龄保健金和长寿补助金标准逐年提升,2019年按照80岁至89岁60元/月/人、90岁至99岁120元/月/人、100岁以上500元/月/人的标准,为6709名高龄老年人发放保健和长寿补助金585万元。

  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方面,嵩明充分调动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性,盘活村(社区)集体资源,不断壮大居家和社区养老力量。据相关统计,在村(居)委会管理下能够正常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互助站)达80%,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鼓励支持成立涉老协会、老年大学,满足文娱、康乐养老服务需求,在民政局登记成立涉老协会7个,老年人会员1500名;建有县级老年大学1所、乡镇级4所、村级57所,有学员6568名;村级老年人协会全覆盖。建立老年人意外伤保险制度,签约人寿保险公司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意外伤保险服务,切实增强老年人应对意外伤害事故能力。

  此外,嵩明还将全县养老服务供给方纳入昆明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实现社会化运营,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等“十助”服务;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工作,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等服务,有效满足社区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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