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量化指标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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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日前新疆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出到2022年的4项工作目标和2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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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日前新疆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出到2022年的4项工作目标和28项


  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日前新疆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出到2022年的4项工作目标和28项工作任务,以推动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增强老年人健康养老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据悉,新疆2010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比例达10%以上),截至2018年底,人口老龄化比例11.53%,2020年将达到12.76%。预计到2035年,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24.8%。未来一段时间,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深,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非常迫切。

  《实施办法》提出到2022年的4项工作目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大于90%,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养结合服务达到80%;全区护理型养老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办好1—2所老年病医院,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5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75%;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

  同时,《实施办法》从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六个方面提出了28项工作任务。

  为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实施办法》要求采取各地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加大医保定点工作支持力度、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加强护理员规范管理、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开展评估监测等保障措施,加强新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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