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导语
近日,湖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湖南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此次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9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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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湖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湖南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此次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9年1
近日,湖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湖南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此次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通知》指出,第一项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第二项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同时按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再增加1.5%。第三项调整标准向70岁以上老人倾斜。对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3元;对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4元。
此次调整养老金标准依旧充分照顾艰苦边远地区。在上述三项调整标准的基础上,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