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社厅王曙辉: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将实现“七统一”
导语
9月8日下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会保险中心主任王曙辉做客河南政府网《在线访谈》节目,解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首页 > 养老新闻 > 行业新闻 > 河南省人社厅王曙辉: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将实现“七统一”
导语
9月8日下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会保险中心主任王曙辉做客河南政府网《在线访谈》节目,解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9月8日下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会保险中心主任王曙辉做客河南政府网《在线访谈》节目,解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介绍我省养老保险相关工作情况。
河南省养老保险有三大变化
据王曙辉介绍,自2007年建立省级统筹制度以来,我省养老保险实现了三大转变:覆盖范围从少到多,待遇水平由低到高,基金支撑能力由弱变强。
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2009年的893.6万人增加到1812.76万人,增长102.86%,其中在职参保人数从2009年的663.6万人增加到1419.81万人,增长114%;离退休人数从2009年的230万人增加到392.95万人,增长70.84%。
我省已经连续16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05年的608元提高到2020年的2816元,增长了363.4%。
截至今年7月底,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123.71亿元,与2009年的350.4亿元相比,增长220.7%。按静态算账,目前我省基金结余支付能力为11个月左右,可确保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规范完善省级统筹实现“七统一”
王曙辉说,目前我省养老保险结余基金仍留存当地,没有实行省级统收统支,基金结余分布不平衡。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是推动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通知》中明确了规范完善省级统筹制度的主要任务: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信息系统、经办服务、激励约束机制“七统一”。
“目前,我省已经实现了养老保险政策、基金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经办服务四个方面的统一。接下来的重点任务是: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激励约束机制。”王曙辉说。
10月1日起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如何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王曙辉说,主要是改变现行基金收支管理模式,实行基金由省级统收统支统管,“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这是规范完善省级统筹制度的核心。
基金省级统收,是指从今年10月1日起,各地当期征缴收入按月全额上解至省级财政专户;各地累计结余基金,分期分类全部归集上解到省级财政专户管理。
基金省级统支,是指从今年10月1日起,由省级按月统一拨付全省养老保险待遇支出,用于各地发放和支付各项养老保险待遇。
建立责任分担机制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据王曙辉介绍,我省将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基金由省级统收统支后,省政府承担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主体责任;市、县政府承担本地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属地责任。当省级统筹累计结余基金支付能力低于6个月的警戒线时,将启动基金缺口分担机制。
省政府还印发了《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办法》,明晰各级政府养老保险工作责任,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征缴奖励和支出约束。
王曙辉说,基金由省级统收统支后,各地要切实履行好当地养老保险工作的属地责任,责任不能放松,不能“撂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