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 樟树市全力打造养老服务体系新格局

江西 - 樟树市全力打造养老服务体系新格局

导语

江西 | 樟树市全力打造养老服务体系新格局
樟树市地处江西省中部赣江之滨,总面积1291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街道),总人口60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9.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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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江西 | 樟树市全力打造养老服务体系新格局
樟树市地处江西省中部赣江之滨,总面积1291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街道),总人口60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9.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5.1%,

江西 | 樟树市全力打造养老服务体系新格局

樟树市地处江西省中部赣江之滨,总面积1291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街道),总人口60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9.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5.1%,是全省进入人口老龄化较早的县市之一。为有效保障老年人权益,让老年人生活无忧,樟树市建立起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模式,全市建成养老机构23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7所,民办养老机构6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79个,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48张,全市供养人数2900余人。

高起点推进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该市于2010年成立了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市政府办组织民政、国土、发改、财政、城管、卫生、消防、人保、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就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布局和发展,进行了多次调研和座谈,精心编制了《樟树市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在2016年市人大会议通过的《樟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有专章进行规划,确保可持续发展。

积极探索社会化养老模式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樟树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考核细则》等政策性文件,制定了樟树市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对未来一个时期养老体系建设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从2012年到2014年,市委、市政府把民办养老服务业纳入加快服务业发展三年扶持奖励范畴,三年后列入市财政补贴。截至2018年,累计发放床位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共计269.32万元。对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建立民办公助财政补贴机制,自建用房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在50张以上且取得有关证书投入使用后,经民政部门考核验收达标按核定的床位数由市财政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补助,租赁用房开办的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补助。从2016年起增加运营补贴政策,每个民办养老机构接收一名当地户籍的老年人,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80元补贴。此外,2012年、2014年先后无偿划拨50亩、15亩土地用于市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建设;2012年挂牌出让土地27.3亩用于民办养老福利机构筹建。对民办养老机构开展了消防升级改造,并建立了消防安全定期的督查制度。

加快敬老院、福利院设施建设

综合管理服务水平有效提高

该市始终坚持高水平、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敬老院、福利院规划建设,通过持续加大投入,创新服务和管理,把敬老院、福利院建设成为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人员的温馨家园。市财政在上级扶持敬老院新建资金基础上按1∶1配套,累计投入建设资金4000余万元,对全市16所农村敬老院全部进行了新建、改扩建,养老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从2007年开始,将五保供养工作列为政府民生工程和年度考核内容之一,确保了五保供养政策的全面落实;从2011年开始,又把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列入了政府民生工程,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切实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制定了《敬老院管理办法》《敬老院目标管理考评细则》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和要求,同时开展敬老院星级评比活动,提升敬老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市16所敬老院中评为三星级的有3所,二星级有2所,一星级的有3所。加快公办福利机构建设。为从根本上解决城区公办养老机构少而小,难以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矛盾,市委、市政府决定兴建一个规模大,功能齐全的综合福利中心,并将其列入政府重点民生工程。该中心占地220亩,一期工程总投资7800余万元,已经竣工并运营,可提供养老床位400个、孤残儿童床位100个。二期工程拟与中核华辰建设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樟树市银核香樟颐养园,项目总投资6.21亿元,集养老、医疗、康复、休闲为一体,按国家相关标准建设,建成中高端养老床位不少于1850张,并配套一所不少于200张床位的二级医疗机构,目前已经成功签约。

切实落实养老优惠政策

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有序推进

一是建立高龄津贴制度,自2011年开始,由市财政按季度分别为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50元、100元、300元的高龄津贴。2018年,为1.24万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776万元。二是建立供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全面保障。到2019年农村分散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月400元,集中供养五保标准每人每月505元,城市“三无”孤老标准每人每月835元。三是实行“以奖代补”和购买服务。对新建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市财政以每个4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城乡村(社区)8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对象和优抚对象及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残疾对象给予每月50元居家养老服务券,2018年发放服务券资金达50余万元。四是打造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樟树市淦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樟树市示范性居家养老中心,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总投资660万元,建有床位65张,2015年建成运营,目前在院老人62人。

建立督查机制

促进养老产业良性发展

为强化对民办养老服务行业的监管,该市专门成立了由两办牵头的督导组,经常性地开展对敬老院及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土地使用、补贴资金、消防安全、卫生安全、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督查,并实行通报制度。要求民办养老机构根据设施条件、管理服务水平和护理等级等情况,合理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同时将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列入政府重大项目民生实事,由市领导牵头,按照责任人、项目实施时间表进行跟踪服务。2016年起建立养老服务业建设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工作,实现了监管服务模式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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