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在资金、土地政策方面支持养老的措施

民政部:在资金、土地政策方面支持养老的措施

导语

民政部:在资金、土地政策方面支持养老的措施
民政部对“关于中央政府,在土地、资金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在北京周边郊区县建立标准化的养老示范园的建议”的答复

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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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在资金、土地政策方面支持养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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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民政部:在资金、土地政策方面支持养老的措施
民政部对“关于中央政府,在土地、资金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在北京周边郊区县建立标准化的养老示范园的建议”的答复

民函

民政部:在资金、土地政策方面支持养老的措施

民政部对“关于中央政府,在土地、资金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在北京周边郊区县建立标准化的养老示范园的建议”的答复

民函〔2019〕678号


阎建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央政府,在土地、资金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在北京周边郊区县建立标准化的养老示范园的建议”收悉。您的意见对促进养老院规范有序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经商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央编办,北京市政府,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统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养老服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系统阐明了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论述和指示,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强调从短板和薄弱环节入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019〕5号文件)就推进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问题,促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部署,是今后一段时期推动和开展养老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稳步推进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统筹解决养老机构资金短缺问题。民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金融支持、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等政策措施,多方位、多角度解决养老机构融资难问题。国办发〔2019〕5号文件明确,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探索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2018年,中央财政资金共投入55亿元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包括14亿元民政部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31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和10亿元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推动实现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省级全覆盖,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分别覆盖30个、29个省份。财政部门不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此外养老机构还可享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实施PPP鼓励政策。截至2019年3月底,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中共有医疗卫生和养老领域项目共363个、投资额2681亿元,其中落地项目224个、投资额1473亿元。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养老服务建设,累计融资量358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贷款项目共7个,累计审批金额8.95亿元,累计发放贷款5.26亿元。


二是加大对养老机构土地支持。民政部和有关部门围绕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设施规划等方面,出台了多项实施性政策规定,制定了设施建设、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等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有力依据。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和明确了涉及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的若干政策。《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自然资办发〔2019〕31号)明确,地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保持本地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要求、程序、划拨价款标准和权能一致性,不得对民间投资、外商投资项目区别对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指导各地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提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的总体要求和相关指标,严格落实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截至2018年底,全国养老服务机构与设施共16.38万个。注册登记养老机构2.98万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55万个,民办养老机构1.43万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4.7万个,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8.7万个。


三是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法律政策体系。完善法律法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19个省份完成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配套法规修订,8个省份制定了养老服务条例。加强政策引领。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和国办发5号文件等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加强规划引领。连续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十二五”、“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层面出台涉老专项规划22部,推动养老服务业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放开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养老服务,享受国民待遇。强化服务质量。从2017年开始开展为期四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从排除安全隐患、规范基本服务入手,逐步向标准化、系统化、信息化的长效监管过渡。颁布了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显著改善。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养老工作管理体制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转隶卫生健康委,保留老龄工作委员会。明确民政部负责养老服务发展工作,并批准民政部单独设立养老服务司,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老年人的关心厚爱。在此次北京市机构改革中,市委社会工委与市民政局合署办公,批准设立养老工作处。同时各区参照市级完成了机构改革,明确工作部门和职责。


关于在北京郊区建立标准化养老示范园问题。北京市政府表示,为应对北京高龄化社会和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正在编制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在具体养老项目上,立足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区域养老服务需求,引导项目从中心城区向郊区、河北省廊坊市北三县、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合理布局,在郊区建立标准化养老示范园,符合整体布局思路,但需要进一步对接各区分区规划。


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养老机构用地、投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找准问题,统筹谋划,精准发力,推进解决养老机构发展难的问题。


一是健全领导协调体制,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养老服务工作领导体制。加快建立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建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完善扶持政策,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5号文件为契机,着力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解决养老机构融资等重点问题,促进养老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持续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医养结合和城企联动等试点工作。积极通过政府购买、委托经营、PPP等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扩大和优化社会力量养老服务供给,推动解决养老机构融资问题。


三是加强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进一步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社区连锁化、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小微养老机构。培育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提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主体。


四是着力加强管理,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研究制定综合监管政策措施,加强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研究制定确保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 政 部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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