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逐项认真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完善制度。各区民政局采取逐项自查、分析核对、约谈问题机构等措施,完成问题整改落实。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序号 |
审计发现问题 |
问题整改情况 |
备注 |
1 |
部分养老机构收取高额保证金或入住费存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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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上海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并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10月25日印发。办法明确了属地政府对养老服务机构预收服务费用等大额资金收取和管理情况的监管责任要求,对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的,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4月出台《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床位费、照料护理费原则上按月计收,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市民政局督促区民政局约谈相关养老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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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养老床位动态调整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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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要求16个区进一步完善养老床位统计工作,按正常使用、筹备、停止运营、改作其他用途等分类统计核实后及时更新数据,对已停止运营确实无法再投入使用的床位一律核减。审计抽查的31家养老机构中已停止运营的2019张床位已核减;转作他用的846张床中,411张已还原,181张因无法还原作核减处理;12家新增养老机构因建设纠纷等未投入使用的1606张床位,其中279张已投入使用,49张已核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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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部分医养结合护理床位归属不清,致使床位被重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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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与市卫健委研究确定了护理床位统计分类办法,并分别核对现有养老机构的护理床位、其他医疗机构的护理床位,按照各自业务范围统计床位信息,清晰标注举办主体来源,明确不同床位的分类类型(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抽查的499张护理床位已明确归属口径。 市民政局出台《关于推进本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的通知,明确护理型床位的认定与扶持办法、服务要求、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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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认定口径不明确,致使各区养老服务补贴审核宽严不一 |
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于今年5月出台《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经济状况认定条件,并在全市各区统一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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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部分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运营效果不佳 |
市民政局修订出台《上海市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管理办法》,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将日间照护机构分为专业照护型和日常看护型两类,落实各类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设施、人员配置等要求,提升机构服务水平。其中,对于专业照护型日间照护机构将进一步明确其服务要求和养老护理员配置要求,强化专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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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部分为老服务项目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未及时清算 |
市民政局要求各区对为老服务项目市级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清查,因审价、审计报告等资料不全未及时拨付使用的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其余未下达资金按照相关财政资金使用规定要求上缴市民政局。目前抽查各区已将滞留资金上缴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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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长护险定点机构经营管理薄弱,存在重复申报补贴、机构超量派单、未足额缴纳社保等问题 |
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共同发文,将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长护险结算体系。市民政局会同市人社局等部门,通过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健全机构等级评定、加强日常监管和质控督查等措施,促进提高服务机构水平和护理员技能素质。 市民政局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对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登记备案管理和综合监管。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日常质量监测、等级评定工作;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管理,提升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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