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突出重点攻坚破难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导语
日前,市政协召开十三届八次常委会议,围绕“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建言献策。民革本溪市委、民盟本溪市委、民建本溪市委、民进本溪市委、致公党本溪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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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日前,市政协召开十三届八次常委会议,围绕“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建言献策。民革本溪市委、民盟本溪市委、民建本溪市委、民进本溪市委、致公党本溪市委
日前,市政协召开十三届八次常委会议,围绕“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建言献策。民革本溪市委、民盟本溪市委、民建本溪市委、民进本溪市委、致公党本溪市委、农工党本溪市委、九三学社本溪市委、市工商联、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协、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协、明山区政协等在会上发言。会后,市政协整理形成《市政协十三届八次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报送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市政协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制定完善规划和政策体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
成立以市委主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要求,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编制本溪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围绕国办发〔2019〕5号文件提出的六个方面28条具体内容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明确医养结合服务对象标准,酝酿构建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等制度框架。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方案》《本溪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对不同投资主体兴办的养老机构,给予同等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和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等政策。鼓励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多种服务方式和不同收费水平的服务行业供给主体。
二、以机构养老为龙头,带动居家和社区养老发展
根据我市90%老人选择居家养老的实际,积极争取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政策,支持一至两家知名度较高的民办养老机构积极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通过落实民办公助等优惠政策,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发挥集约高效优势,辐射周边社区,担负起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等多重养老职责。此举既符合国家提出的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免去大规模补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麻烦,又可为居家和社区养老者提供“助急、助洁、助餐、助医、助浴、助行、助聊”服务,满足不同养老需求。吉林省通化市以政策鼓励好帮集团旗下的圣清颐年健康养老中心采取上述模式,凭借优良的资源既开展机构养老,又将服务设施向周边社区老人开放,并为城区内老人提供定制和家政服务,深受老年群体欢迎,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这一做法我们完全可以借鉴。
三、积极推动医养深度融合
针对医养结合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无论医药卫生界还是养老从业者、民政干部和老人均给予高度关注。建立由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确保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的服务合作协议得到有效履行,做实做细为老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稳步提升签约服务率和健康管理率。打破部门界限、冲破政策壁垒,整合养老和医疗资源,切实解决民政系统“养老不医疗”、卫生系统“医疗不养老”的问题,建立信息化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打通养老人员医保费用结算绿色通道。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积极申报中医药健康养老试点和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
四、建立完善老年护理人员培养体系
落实老年护理人员培训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使其掌握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养老相关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机构奖励政策,对本科、高职、中职学历的毕业生到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就业满5年、且胜任工作岗位要求者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鼓励我市相关院校开展养老服务和职业技能教育,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和康复学等相关专业,培养和储备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通过参与养老服务的社会工作组织,吸引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引领带动养老护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五、推进老年消费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结合实施文旅兴市战略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加快养老与相关产业融合,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培育形成一批新的产业集群。利用生态资源优势,将老年消费产业与健康、养生、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老年消费产业开发,如文化艺术培训、康复服务、养生、旅游、养老服务网络技术、老年金融保险和理财等。扩大生态养生型养老地产覆盖区域。在扎实推进本溪县、桓仁县生态养生型养老地产发展的基础上,发挥高新区的产学研优势,发展与医疗保健设施共同建设的养老服务项目,打造和构建交通、住宅、医疗、护理、养生、娱乐、休闲、运动、购物的产业链条。进一步发挥城区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尝试创建以医疗养生健康身体,以文化养生健康心灵的新型养老方式,在满足老年人文化生活、心理健康需求方面有新作为。
六、整合老年教育资源
应重点依托本溪电大具有自身覆盖城乡的办学组织体系和优质教育资源优势,创建老年开放大学,搭建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为老年教育机构开展远程教育提供服务,打造老人“实时可学,处处可学,人人可学”的学习环境。鉴于当前适龄儿童入学不断减少、闲置校舍持续增多的实际情况,应将其改建成适合老年教育的办学场所,服务老年教育。学校和机关应有计划向老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备设施等资源,为他们便利化、多样化学习提供支持。
七、切实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
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有关要求,在安排发展养老服务业资金、出台鼓励扶持政策时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应纳入农村公共设施统一规划和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中留足养老用地。对农村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和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优先保障。支持村委会依法办理养老等公益事业,通过政府补贴、社会资助等方式,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解决能够自理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鼓励倡导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探索对家庭照料者培训和支持工作。试行对80周岁以上老人实行普惠制农村低保、分档次实施分类救助,60周岁以上半失能、完全失能老人纳入低保的方法。
八、构建智慧养老平台
将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发展规划,与“智慧城市”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构建全市养老行业数据库,实现发改、公安、民政、卫健委、市场监管及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以便加强对养老机构日常经营及安全的监督。将民政部门内部养老数据与社区、医疗、家政服务、紧急救助等外部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为老人提供全方位的健康养老服务。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健全服务档案,整合家庭、社区、志愿者、医疗等资源,通过数字网络系统等求助和服务形式,为老人提供便捷有效的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中发挥作用。
关于不断探索实践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发展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谢大升
一、各方重视,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运行提供支持
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保障老年人基本医疗需要和护理需求已经迫在眉睫。此项工作涉及的行业、部门较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在政策制定和落实、机制创新和对接等方面步调一致、共同发力。
二、打牢基础,确定合理筹资方式
建议我市参照青岛、巨鹿成功经验,明确本溪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个人筹资标准、财政补贴标准和新农合基金出资标准,同时整合各类涉老财政补贴,提高独立筹资能力,尽早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社保统筹范围。只有筹资问题解决了,才可以增加长期护理险其他服务项目,才能大幅提高受益人群覆盖面。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医养结合产业,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和效率。
三、抓住关键,构建完善的管理机制
建立并完善长期护理保险监管机制,通过构建第三方评价机制对护理机构的资质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推动护理保障质量提升。建立护理费用管控机制,激励护理机构控制护理费用,或者借鉴医疗保险中的起付线、封顶线原则,控制护理费用支出。建立社会护理保险和商业护理保险协同发展的运行机制,对于更高水平保障和更高质量护理需求保障的群体可以通过商业护理保险的方式进行保障。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运行提供支撑
由于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护理专业人员缺乏将成为制约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瓶颈。应制定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大中专院校要设立与养老服务业相关的养老、康复、护理等专业,培养养老服务业急需的各类人才。
关于不断提高我市农村养老水平的建议
市政协常委、桓仁满族自治县副县长周晓婕
一、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
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要求,在安排发展养老服务业各项资金,出台各项鼓励扶持政策时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应纳入农村公共设施统一规划和建设。
二、完善政府对五保供养机构的托底功能,发挥村民自治和家庭养老功能
在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生活的前提下,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功能,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使政府对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达到国家要求。支持村委会依法办理养老等公益事业,通过政府补贴、社会资助等方式,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解决能够自理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鼓励倡导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倡导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三、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按照就近就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实行“公建民营”,拓宽投入渠道。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实施建设资金补贴、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鼓励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多种服务方式和不同收费水平的服务行业供给主体。
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提供场所等扶持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规模。制定激励政策,鉴于居家养老为农村养老主要载体,可按年龄、失能程度对居家养老对象划分政策补贴档次。依托乡镇社会福利院、幸福院等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简单就医、水电维修、紧急救援等多样化的上门服务。
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市政协常委、明山区政协副主席贾语芳
一、政府主导,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顶层设计
做好统筹规划,制定出台《本溪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三年或五年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完善管理体系,重点推进市、区、社区区域性居家养老指导(服务)中心(站)建设。
二、政策吸引,建立专业机构广泛参与的服务网络
出台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补齐短板,真正落实好现有责任保险费补贴、运营补贴、“民办公助”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缴费标准执行等政策。拓宽保障渠道,探索将居家养老服务涉及到的医疗项目纳入医保范畴、建立养老服务项目商业险种。
三、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一支专业化服务队伍
加大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将护理员、医生、社工、家人、义工等分散的人力资源加以整合,通过培训提升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切实落实好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领域奖励政策,鼓励年轻人服务社区,有计划安排大中专学生定期参加养老服务实践活动。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人参与志愿服务,开展互助式养老。
四、推行智慧养老,建立现代化信息服务平台
建立养老大数据库,构建统一的养老服务数据中心和养老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平台。将民政内部养老数据与社区、医疗、家政服务、紧急救助等外部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健康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健全服务档案,整合家庭、社区、志愿者、医疗等社会资源力量,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体系。
关于加大我市养老服务业专业护理人员培训力度的建议
市政协常委、民革本溪市委副主委孙丽珍
一、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逐步提高养老护理员工资待遇
应加大本地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养老护理员的岗位补贴,增加薪资待遇,并为养老护理员职业晋升提供畅通渠道。应根据国家新颁布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制定符合我市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将制定合理的养老护理员工资待遇、“五险一金”缴费标准作为其中一项评定标准。逐步建立具有专业等级的护理员评价制度,实行按等级记薪、按岗位付酬、按从业年限晋级的工资制度,使护理员工资有标准、工作有盼头。
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升养老服务人才储备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大对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和护理服务。按照国家人社部制定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开展专业护理技能及意外风险评估等培训,提高现有养老护理从业者专业护理能力。开展养老护理员能力水平评价,培养我市养老护理管理及高端从业人才。
三、建立奖励机制,提升社会关注度
建立政府奖励基金,对多年从事养老护理业的优秀服务人员、行业标兵给予表彰,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升社会认可度。以奖励政策吸纳中职以上学历的年轻人积极参与养老护理服务,提高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建立健全养老护理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比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建议我市集中建立1-2所国家标准化的养老服务中心,建立规范化运行机制,为全省及本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关于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建议
市政协常委、民建本溪市委主委郭永全
一、多策并举,提升民办养老机构质量
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重点提升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对于新建民办养老机构,坚决落实登记备案制度,严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一定规模的专业化养老机构加快发展,以市场规律淘汰一批服务质量较差的小型养老机构。通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等措施,促进中小型养老机构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改善服务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落实相关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协议出让或有偿方式取得。完善税费优惠、资金补贴等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投入、支持建设多种形式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切实降低养老服务业准入门槛,积极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兴办养老机构和运营公办养老机构。
三、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加强金融政策扶持
支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养老服务项目,简化贷款手续;对规模较大、前景较好、市场急需的民办养老服务项目,在贷款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予以支持。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信贷政策支持,简化审批流程,切实对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加强社会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
完善各类养老和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制定和完善机构养老服务管理的相关标准,建立科学有效的认证体系。积极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建筑设施、人员配备、分类管理、安全卫生等标准体系。积极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接受政府委托开展培训、研究、交流等工作。
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
省政协委员、致公党本溪市委副主委刘畅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监督指导,完善考核措施。真正把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这一短板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出成效。应结合市情,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二、突出规划引领,搞好远近结合
制定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按照国务院(国发〔2017〕35号)文件要求,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人均标准,在制定《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时,确保老旧城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保障。今后凡新建小区,都要做到按规定的标准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确保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按规定交付社区使用。
三、结合实际,整合资源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要求,利用闲置场所,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与周边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整合资源、提高使用率、发挥综合效益、为老年人服务。逐步建设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规范化服务。
四、政策引领,多方投入
在坚持政府主导,财政直接或间接投入的同时,通过政府购买、财政补贴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扶持市场主体直接或间接投资,引进知名品牌企业投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引导非营利组织投资兴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挥好他们的资金优势和信用优势。自然资源、住建、电力、自来水、税务等部门应出台落实相应的具体措施,鼓励市场主体直接或间接投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关于打破传统思维探索智慧养老的建议
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本溪市委副主委陈文斐
一、强化顶层设计,探索医养结合智慧养老模式
科学整合,统筹做好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规划衔接,完善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系统,建立政府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筹医疗、养老设施规划,科学布局医养结合项目。把医疗机构、社区、家政服务等资源进行科学合理整合,构建从政府到机构、社区和家庭,具备搜索、对话、结算支付、报销、监护、报警等强大功能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二、加强基础建设,构建基层智慧养老平台
建立全市医疗卫生远程诊断系统,连接各养老机构、社区,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配置全科医生和诊疗设备,协助医院开展医养结合诊断和一般性保健治疗,建立住院、结算绿色通道,构建信息化医养结合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医养结合机构,在社区和乡镇卫生院、养老机构配置远程诊断系统,建立社区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
三、强化科技支撑,满足医养结合服务需求
整合分布在医院、体检中心、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个人健康数据,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的健康云,推动老年人体检、医疗化验、医疗病历和用药记录等信息资源的共享。普及远程诊断等信息化服务手段,通过互联网、遥感穿戴设备、卫星定位和电子围栏等高新技术,建立智能化健康管理平台。
四、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健康适老产品研发
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高科技适老产品研发,推动智能健康产品创新,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和生活需求。组织相关企业组建老龄产品开发协会,依托机器人、半导体、传感器、新材料、医疗设备等高科技产业,加强合作并形成产业链。
关于大力发展老年消费产业培养经济新增长点的建议
市政协常委、民盟本溪市委副主委李洪
一、研究制定我市老年消费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完善配套扶持政策
加强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地推动老年消费产业的发展。应将老年消费产业的重点发展领域,如健康、文化、旅游、房产、金融等产业纳入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统一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促进老年消费产业协同、快速发展。市直各相关部门应研究制定本领域所涉及的老年消费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适时制定出台促进老年消费产业发展的配套扶持政策和措施。
二、建立完善老年消费产业发展相关标准,完善相关制度
探索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老年消费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和产品认证制度,从源头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正当权益。建立完善扶持老年消费产业发展的制度体系,为老年消费产业顺利发展提供制度依据。
三、加强老年消费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拓展延伸产业链
充分利用生态旅游等资源优势,将老年消费产业与健康、养生、旅游、健身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老年群体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产品开发。强化老年消费产业新兴业态的开发,如文化艺术培训、康复服务、养生、旅游、养老服务网络技术、老年金融保险和理财等。
四、丰富老年消费产品供给,打造老年消费产业品牌
加强老年消费产品的研发,生产出更多的、有特色的老年消费产品。积极发展老年食品、日用品、保健品、服装用品、体育用品、行动辅具、自理与护理辅具用品、电子电器产品、医疗器械产品等针对老年群体的消费用品,加强产品开发的科技含量,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丰富老年消费产品供给。
关于加快发展我市老年教育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民进本溪市委副主委高英
一、整合教育资源,不断提升老年教育品质
应整合教育资源,将闲置的校舍改建成适合老年教育的办学场所,服务老年教育。学校和机关要有计划向老年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备设施等资源,为他们便利化多样化学习提供支持。要推动举办“老年开放大学”或“网上老年大学”,并延伸至乡镇(街道)、社区,建立老年学习网点。应重点依托本溪电大优势创建老年开放大学。
二、推进养教一体化发展,持续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
推进养教一体化,重点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养老院等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丰富住养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应充分发挥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作用,为社区老年教育活动提供指导服务,打造有区域特色的老年教育示范基地。
三、保障经费投入,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
应依照老年权益保障法及有关规定,将老年教育的经费投入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教育财政预算。老年教育机构要积极提高自身造血能力,拓展创收渠道。要鼓励支持各类企业、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筹措老年教育资金,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多渠道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老年教育专业化发展
应积极创造条件为老年教育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合理分配相应的编制名额,保障老年教育工作者的尊严和待遇。由教育主管部门的教科研机构承担本地老年教育的教研和科研工作,并遴选有研究能力的老年教育教师组成教研组,有计划地开展老年教师培训和教育教研活动,加快老年教育队伍专业化、可持续化发展。
关于打造高品质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农工党本溪市委副主委安青
一、逐步完善,循序渐进,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积极争取医养结合相关政策的落实,尤其对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责任保险和长期护理险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进行争取,尽快形成符合我市市情的医养结合收支标准、监督管理体系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便进一步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的开展。
二、勇于创新,整合资源,加速医疗机构转型升级
针对我市失能、半失能、失智,需要长期照护的老人高达近3.4万人,而医养床位不足千张,缺口较大的实际情况,可在市直和各县区内选定1-2所二级以下闲置医疗机构,以政策撬动其转型升级为标准的医养结合机构。
三、扩大宣传,引资办医,加快完善医养设施建设
做好宣传引导,实现医养结合关注全覆盖。通过网络、电台、报纸等多媒体多渠道加大对医养结合宣传报道力度,努力实现全市人民知、懂、重医养结合的良好氛围。按照《本溪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鼓励和引导优质社会资本投资举办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并享受相关公办有关政策。
四、多管齐下,多方合作,加强养护人才队伍培养
落实国家教育部和人社部有关要求,进一步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开展介护专业人才的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培养培育养老护理相关专业人才队伍。组织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红十字会等开展养老照护、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已经具有护理学历和执业资格的在职或退休人员,开展生活和心理相关专业的职业培训,为老人提供真正专业的医疗看护和生活照顾。
关于促进我市生态养生型养老地产不断发展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张杨
一、制定养老地产土地利用规划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生态立市”战略为指引,结合我市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以满足老年人精神享受提供优质养老产品和服务为着力点,促进养老、住房、生态协调发展,规范编制养老服务地产供地计划
二、扩大生态养生型养老地产覆盖区域
发挥高新区的产学研优势,发展与医疗保健设施共同建设的养老服务项目,打造和构建交通、住宅、医疗、护理、养生、娱乐、休闲、运动、购物的产业链条。进一步发挥城区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尝试创建以医疗养生健康身体,以文化养生健康心灵的新型养老方式,在满足老年人文化生活、心理健康需求方面有新作为。
三、借力小城镇建设,发展生态型养老地产
在小城镇规划设计方面,尽可能利用自然和村落等原生态资源,挖掘历史文化,体现地域和民族特色,走错位发展的道路。在产品方面,既可发展护理型、助养型公寓,也可发展居养型、旅居型、养生型公寓,或者是短期疗养型公寓和长期居住的别墅。在公共配套方面,在注重宜居环境建设的同时,应加快交通、医疗、文化教育设施的完善。应依托小城镇大力发展让子女放心的托老产业,既吸引周边城市的老年人到这里养老养生,也让本地低收入老年人“进得来、住得起”。
四、鼓励开发企业利用库存房源开展生态养生型养老地产
针对目前我市房地产库存现状,以政策引导开发企业转变固有思维,对现有库存房屋进行适老性改造,发展养老公寓,以租金和养老物业管理来实现运营。此举既可推动房地产去库存,又为民营经济进入养老产业提供了新机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