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多层次保障体系,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空间巨大
导语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由银保监会牵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19年12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
首页 > 养老新闻 > 行业新闻 > 健全多层次保障体系,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空间巨大
导语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由银保监会牵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19年12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由银保监会牵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19年12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于近期由多部门联合印发。
在1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例行政策吹风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保险业将加强制度供给,补上人才、技术、经营管理等短板,创新产品、改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在健康、养老、教育方面的保险保障需求。
五方面完善商业保险发展
记者了解到,《意见》将要从五个方面促进社会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多项政策举措。首先是,完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研究扩大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范围,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医疗、疾病、照护、生育等综合保障服务。力争到2025年,健康险市场规模超过2万亿元。
其次是,积极发展多样化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完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政策,拓宽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范围,实现长期保值增值。力争到2025年,为参保人积累6万亿元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
第三是,大力发展教育、育幼、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商业保险。有序发展面向农村居民、城镇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的普惠保险,创新开发符合初创企业、科创企业、新业态从业人员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和业务。
再者是,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为社会服务领域提供更多长期股本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另外是,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梳理完善保险监管政策,加快推进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市场格局。
可以看出,《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的内容着重在“健康”与“养老”两个方面,侧重于增加健康、养老保险产品的供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助理教授王坤宇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发布将有利于保险业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发更多符合市场规律,满足市场需求的社会服务领域保险产品。
说起健康险市场,我国发展起步较晚,市场产品设计和精算定价能力都有待提升。健康险市场是一个具有高度多重的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比普通的保险市场更为复杂。保险公司、医疗机构和被保险人(患者)都存在某种程度的信息不对称。随着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建设,医疗机构信息化程度的增强,机构间信息互享互动机制的建立,以及可穿戴的设备等技术的发展,医疗行业开始积累很多医疗数据,保险公司可以建立精算数据库设计出更符合风险特征和用户需求的产品,用数据做出更加合理的定价。王坤宇告诉记者,健康险的发展正面临着历史机遇,技术的进步有希望使健康险的发展弯道超车,将会给整个保险行业带来新发展。
而商业养老保险是现代居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银行于1994年发布的《防止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及促进增长的政策》中提出“养老三支柱模式”,后被国际上普遍认可和采用。养老三支柱模式即政府主导管理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以企业主导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以商业养老保险为核心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在我国,第一支柱社会养老保险一支独大,作为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滞后,产品供给不足,覆盖面小。三支柱的不均衡发展造成了我国养老体系对社保的过度依赖和过高的财政压力,也不利于满足社会多元化的养老需求。“《意见》将有力地促进我国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王坤宇说道。
人口老龄化问题将获缓解
据统计,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5亿。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加快,我国养老产业发展迫在眉睫。
《意见》提到,将推动行业研发价格适当、责任灵活、服务高效的老年人专属保险产品,优化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支持政策,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王坤宇指出,《意见》抓住了我国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痛点”,并有针对性的对商业保险市场的发展做出了政策性指引。同时,《意见》的发布也契合我国老龄化社会快速来临和保险市场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这不仅有利于我国迎接老龄化社会的挑战,也可以拓宽我国保险市场的深度和广度。
根据联合国的预测,去年中国人口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已超过16.7%,更重要的是,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异乎寻常,十分迅速。到2049年时,老年人口比重将高达33.9%,届时将超过美国的26.6%、英国的29.6%、法国的30.5%、加拿大的31.0%。从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来看,一个重要经验就是要大力发挥商业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在这方面,中国需不遗余力,迎头赶上。
中研普华研究员覃崇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商业养老保险的建立,可以为老年生活增加收入来源,解决的是“钱”的来源问题。发达国家老年人的退休收入结构是多样性的,来源是多元化的,包括国家退休金、企业退休金和来自个人购买的个人退休金,还有房租收入等一些资产性收入,基本能过上体面的生活,与退休前的差别不是很大。
因此,中国还需大力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险网络,使退休人员的收入能够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具有“保险”的功能,享有国家让利的税收优惠,所以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和普及性。
除此之外,商业养老保险还可以为老年生活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服务”有效供给的问题。进入老年之后,光有稳定和充足的经济来源是不够的,有了钱并不代表一定能享受到满意的服务。在中国2.5亿老年人中,家庭条件、身体条件、兴趣爱好、消费能力等是千差万别的,如果没有十分活跃的、由政府政策支持的、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环境,各种各样的老年人个性化需求就难以满足。也就是说,在解决了“钱”的问题和基本生活保障之后,随之而来的是要解决服务的供给问题。
比如,各种各样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等,各种各样的康养结合和医养结合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老年理财服务、康复、护理、医疗等各种服务保障项目。如果商业养老保险不发达,丰富多彩的老年服务就难以寻觅。
覃崇告诉记者,建立商业养老保险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繁荣稳定发展,解决的是经济增长的后劲问题。我们知道,发达的商业养老保险将形成庞大的长期资金池,既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繁荣,又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所有这些都将“反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国民收入和增加老年收入,提高人类发展指数。世界上凡是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一般都是经济发展国家;凡是保险业不发达的国家,一般都是经济欠发达国家。其中,商业养老保险是保险业是否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
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从市场上来看,当前不少保险公司正深耕商业养老保险,通过细分市场、产品创新等方式,提供更符合老年人群需求的保险产品。据初步统计,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售的产品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以购买的产品有上千个,包括寿险、年金险、健康险和意外险等。
但总体上,老年人保险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无法满足社会旺盛的保险需求。银保监会人身险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绝大多数向老年人销售的保险产品只是在普通产品基础上,放宽了投保年龄和投保条件的限制,真正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等量身定制的专属产品比较少。
对此,王坤宇表示,要积极开发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产品,应当完善养老生命周期表,加强产品定价的精准性,定价要与老年人群体风险匹配,更加科学地设计养老保险产品。
另外,记者注意到,近年我国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发展并不顺利。虽有多家保险公司得到了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经营资格,但目前实际开展具体业务的却很少。
王坤宇表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发展缓慢主要归因于我国房地产的市场波动较大使得市场需求不足,保险公司面临不稳定的现金流动压力。近年来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趋于平稳。一个平稳健康的房地产市场是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保障。
此外,王坤宇告诉记者,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推行,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应当进一步完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简化优惠计算,适当加大优惠力度,符合个税制度安排,真正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作用。
最后,在拓宽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范围上,王坤宇提出,监管层应当推动由保险资金的投资内容和投资比例的监管向偿付能力的监管转换,加强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监管,适当放开保险机构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作为风险管理手段,助力保险机构投资保值、增值,结合养老保险资金的长期性和稳定性特点对资金流向引导和激励,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优化资金配置。
不可否认,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空间巨大。一方面,我国有近14亿人口,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这一数字还将继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商业养老保险需求的主力军。金融供给侧改革会对释放出养老保险的大量潜在需求;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对商业养老保险迫切需求。2.5亿60岁以上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需求给商业养老保险提供了巨大的增长空间。因此,在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将会迎来快速的发展。
此外,在我国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第一支柱”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支柱”是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保险金制度。一直以来,“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处于失衡状态,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仍占据了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绝大部分比例,因此通过商业保险养老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