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调整,每人每月再增3元
导语
近日,承德市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项机制”),在河北省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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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承德市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项机制”),在河北省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
近日,承德市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项机制”),在河北省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等方面调整的基础上,承德市按照更大惠及群众的理念,实现了政策创新和突破。
本次调整对65周岁及以上居民,在河北省规定增发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即领取待遇人员年满65周岁后,基础养老金在省规定每人每月增加1元的基础上再加发1元;年满75周岁后,基础养老金在省规定每人每月增加2元的基础上再加发2元;年满85周岁后,基础养老金在省规定每人每月增加3元的基础上再加发3元。此外,在国家、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承德市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
承德市“两项机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预计约有50万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受益。增发后,基础养老金将从每人每月108元提高到111元。目前,河北省确定增加的高龄基础养老金已全部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