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被确定为国家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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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共同确定了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名单,北京市海淀区入选。
根据相关文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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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共同确定了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名单,北京市海淀区入选。
根据相关文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将
民政部、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共同确定了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名单,北京市海淀区入选。
根据相关文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将重点落实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等工作任务。此前,民政部、财政部已确定四批试点地区,本市丰台区、西城区、通州区、朝阳区先后入选。
按照要求,第五批试点地区将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如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优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支出结构,将更多资金用于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等。
据了解,试点工作还包括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推动智慧养老等主要任务。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养老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
试点地区需完善社区养老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工作机制。建立支持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通过购置、回购、改造、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的长效机制,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社区现有设施和资源开展养老服务。
推动智慧养老方面,试点地区需打造“互联网+养老”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应用模式,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广智能养老服务产品和技术的应用,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
此外,试点地区还需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兜底服务制度,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加快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体系、质量监管机制和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