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突出“四个着力”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工作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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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广东省东莞市突出“四个着力”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广东省东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养老服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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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广东省东莞市突出“四个着力”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广东省东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养老服务产

广东省东莞市突出“四个着力”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广东省东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从建立完善制度、加强设施建设、创新供给模式、强化综合监管等方面协同发力,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顶层设计,着力在体系建设上下功夫。东莞市委、市政府对养老工作高度重视,连续五年将养老工作列入市政府“十件实事”范围,各级政府将养老事业列入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市政府先后颁布和实施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东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与行动方案,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布局、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加快设施建设,着力在提质增效上做文章。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全市养老机构参保率实现100%全覆盖,养老机构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3年来全市养老机构28处风险隐患已整治到位,整改率达到100%。积极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全市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和护理员参加培训率达100%。对养老机构建设及新增床位,按照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12000—18000元的资助,对收住本市户籍或在莞领取养老金非莞籍老年人的给予每床每月200元运营补贴。近五年来,市财政累计投入近5亿元资助养机构升级改造,并在村(社区)层面建成160多个“星光老年之家”、123个农村幸福院、17个省级居家养老示范中心。目前,全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养老机构48家,共有涉老床位11333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为35.35张。

创新供给模式,着力在服务保障上创亮点。一是居家养老实现全覆盖。出台《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将服务供给对象由“东莞户籍年满60周岁老年人”拓展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以及以上的老年人”,将服务资助对象由原来的7类优化拓宽至10类,并调整资助标准为重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720元、中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480元、轻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360元。目前,全市享受居家养老补贴的老人达11844人,实现了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村(社区)100%全覆盖。二是启动“大配餐”试点。将莞城、虎门、东城、万江、南城、中堂、沙田、寮步、凤岗、塘厦、桥头、茶山作为试点镇街,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持续、可推广的经验,逐步覆盖到全市。市慈善会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政府资助对象按照6元—1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餐费补助。三是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市财政投入600多万元,开发建设了东莞市智慧养老平台信息系统,整合“平安铃”语音呼叫入口,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助餐配餐服务等模块功能,整合优化各类养老服务资源,推动形成“菜单式”服务供给模式,为老年人家庭提供个性化需求的养老服务。目前有9167名老人通过“平安铃”终端智能设备,享受应急救援、定位、紧急呼叫、陪聊等24小时在线服务。四是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出台《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支持医疗机构增加养老服务功能,在省内率先创新护理型养老机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目前,东莞已建成医养结合机构8家,其中2家已纳入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加强综合监管,着力在规范管理上抓成效。东莞市民政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要求,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创新养老机构管理方式,强化对养老机构的综合监管。在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方面,市民政局成立五个工作督导组定期深入养老机构,全面督导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并组织签订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书,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把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监管方面,市民政局围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的5方面内容、115项重点指标,联合消防、卫计、食药监、质监等部门开展每年两次联合督查。在强化未经备案且不具备条件养老服务机构的跨部门监管方面,市民政局针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的监管问题,加大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属地镇街网格巡查、发现、上报机制,将建筑、消防、食品卫生、医疗服务、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及时抄告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召开多部门研究处置工作碰头会,落实多部门联合执法处置,切实保障老年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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