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制定35条具体措施 细化落实全省民政系统
导语
江苏省民政厅制定35条具体措施 细化落实全省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1月27日,江苏省民政厅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从9个方面制定35项具体举
首页 > 养老新闻 > 行业新闻 > 江苏省民政厅制定35条具体措施 细化落实全省民政系统
导语
江苏省民政厅制定35条具体措施 细化落实全省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1月27日,江苏省民政厅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从9个方面制定35项具体举
江苏省民政厅制定35条具体措施 细化落实全省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1月27日,江苏省民政厅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从9个方面制定35项具体举措,落细落实全省各类民政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在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力度方面,要求全省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实施临时封闭管理,在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机构一律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入住老年人的外来人员。鼓励子女亲属利用微信、视频和电话拜年等方式慰问老年人。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本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制定疫情应急预案,加强人员排查,开展疫情监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内部疫情防控管理。全省所有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应暂停居家老年人上门服务项目(待疫情结束后再行弥补),所有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点等服务设施应临时关闭。对居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确有上门护理服务需求的,上门人员完善相关防护措施,并做好老年人家中的清洁消毒工作。
在加大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疫情防控力度方面,要求全省所有儿童福利机构暂停接待各类志愿服务,谢绝社会各界来院参观访问。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勤洗手,在给儿童配餐和喂饭前要先洗手并消毒。工作人员陪护儿童到医院就诊就医时,必须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在加大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力度方面,要求各救助管理机构开辟疫情防控应急隔离观察区,对新入站人员要询问身体状况、测量体温、有无与武汉等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对在站人员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要立即转入独立的观察区域观察或送医院检查。做好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卫生管理,确保用药及餐饮安全。对机构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做好进出机构人员体温监测,落实每日人员身体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联动机制,确保出现问题能及时响应处置。无特殊情况,春节期间不接送受助人员返乡。
在加大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力度方面,明确从即日起,全省各殡仪馆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各殡仪馆接到电话预约后,要妥善运输遗体,劝导丧属减少送葬人数,劝导不举行守灵仪式。对非逝者亲友关闭全省所有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安放设施,除骨灰安放需要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出,暂停一切祭扫活动。各殡仪馆要加强业务大厅、服务洽谈室、取灰处等重点部位防控,设立专门接待台,每次由不超过2名家属办理业务,采取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洗手消毒等方式,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包括疑似患者)病逝,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规范、安全
一、审慎稳妥、就近火化”的原则,科学规范处置遗体。各殡仪馆应当设立专用通道、专用殡仪车、专用火化机和隔离区,在完成办理死亡证明、遗体交接和同意火化等相关手续后,将逝者遗体直接运送火化间火化。在交接遗体时,要确认医疗卫生机构已进行卫生防疫处理。
在加大婚姻登记机构疫情防控力度方面,要求取消2月2日全省各地民政部门加班办理婚姻登记,对于正常上班期间婚姻登记服务,推行电话、网络或者微信预约,适当调控登记数量,分批分段进行登记,避免“扎堆登记”。对前来登记新人要询问有无与武汉等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原则上暂停举行免费结婚颁证仪式尤其是集体颁证仪式,缩短新人在婚姻登记机关逗留时间,并劝导新人亲友不陪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
在加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力度方面,要求加强机构内人员身体状况的巡查,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病人,要立即转入隔离区域,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对医护人员和护理员配备口罩、消毒液等必要的防护设备,尤其要完善隔离区医护人员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安全。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疫情诊疗规范,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污物废物,消除疫情扩散的各类隐患。
在加大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疫情防控力度方面,要求暂停彩票集中销售,取消即开票小卖场集中销售。“中福在线”销售大厅和“快3”销售站点要关注休市通知,待复市后,严格执行营业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即开票销售点要定期开窗通风,定期消毒,保持环境卫生。销售人员应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上岗。各级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机构要细化防控举措,加强督促检查,履行好疫情防控职责。
在加大城乡社区疫情排查宣传力度方面,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城乡社区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协助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细致做好从重点地区回村(社区)人员的排查、统计、居家隔离和监测工作,实时掌握相关人员基本情况,逐一核实,登记成册,对返乡人员的状况和本社区疫情相关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暂停村(社区)组织的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加强对村(社区)内群体性聚餐聚会活动的监督,引导社区群众在防控期间自觉做到不串门、不聚会、不赶集。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及其委托照护人的疫情防控。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社区服务设施消毒,强化社区公共卫生措施,提高社区防护能力。完善社区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和疫情信息报告,强化社区防控工作责任分工,搞好组织协调,开展联防联治,发挥好村(居)民小组、驻社区单位、网格员和广大居民的积极作用。
在加大各级民政机构自身疫情防控力度方面,强调各地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外出情况,假期结束上班后,要对干部职工建立体温监测制度。严格外来人员进出管理,来访人员一律登记并测量体温,密切关注重点地区人员进出情况。精简会议,减少人员聚集,尽可能以电视电话会议、工作群等形式布置、开展工作。要落实“双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完善疫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强化宣传教育,全省民政干部职工要主动学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带头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script>currentpage=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