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科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精准施
导语
青海省民政厅科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精准施策制定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23条措施
1月27日,青海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社会事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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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科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精准施策制定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23条措施
1月27日,青海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社会事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青海省民政厅科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精准施策制定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23条措施
1月27日,青海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社会事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全省救助站(托养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婚姻登记处(点)、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23条措施。
民政系统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点多、服务对象面广,且多为老弱病残幼,抗病毒能力相对较弱,是民政系统疫情防控的前沿阵地。《通知》要求各服务机构全面加强自身防护,每日逐人进行体温测量,加强服务点位通风管理喷洒消毒,暂停接待来访工作,禁止组织与社会爱心人士的互动活动,合理调控祭扫时段,减少祭扫群 聚集,并做出了取消原定于2月2日为新人加班办理婚姻登记,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再接受新的预约登记等决定。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服务机构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检验政治站位、践行初心使命、履职担当作为的标尺,强化属地责任,靠前指挥、一线作战,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处置阻击战,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青海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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