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
导语
民政部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各地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
意见要求,各地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力有序推动恢复
首页 > 养老新闻 > 行业新闻 > 民政部: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
导语
民政部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各地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
意见要求,各地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力有序推动恢复
民政部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各地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
意见要求,各地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力有序推动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优先安排老年人返院、刚需老年人入住和工作人员返岗复工。
低风险地区养老机构接收本区域内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可不再要求14天医学隔离观察,但要采取“先预约,再入住”、加强健康和旅行信息排查等管理措施。中高风险地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接收本区域内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应经14天医学隔离观察和相关医学检查正常;点对点接收低风险地区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可不要求14天医学隔离观察。
老年人或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进入养老机构:(1)15天内曾接触入境回国人员;(2)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3)有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疑似症状。(4)属于无症状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确需到养老机构探视到访的家属,应按照“限定时间(预约等方式)、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等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