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市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启动
导语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张掖市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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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张掖市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张掖市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调整标准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
定额调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增加45元,2016年度退休人员增加40元,2017年度至2019年度退休人员增加35元。
挂钩调整: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以内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满1年按2元调整。二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以同类人员2019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8%。
倾斜调整:2019年12月31日前,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年满70周岁至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分别增加20元、25元、30元。再按参保单位所在地确定的一至五类艰苦边远地区类别,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元、3元、5元、9元和15元。
市直和各县区人社部门将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准备工作,确保在7月底至8月初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基本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