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力争将广安打造成川东北地区养老服务高地
导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日前,《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区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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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日前,《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区域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日前,《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区域性最好的养老推进广安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提出力争将广安打造成川东北地区养老服务高地,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暑,围绕办川东北地区最好的养老目标,着力建设居家社区、机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产业,推进养老与互联网、医疗、保险、旅游等融合发展,强化组织、要素、人才、质量保障,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到2022年,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力争将广安打造成川东北地区养老服务高地,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1突出提质增效,建设便捷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强化居家养老服务,2020年底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鼓励其他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推动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
继续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程,优化社区养老服务,整合政府投资建设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站资源,通过法定形式无偿或低偿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建设“两站合一”、功能互补的“养老驿站”。
培育标准化嵌入式养老机构,建成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完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联动机制,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时间银行”等做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建设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整合资源,探索国企统一运营、社会力量作补充的运营机制,建立覆盖全域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2020年,市本级和广安区、邻水县试点建设3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到2022年,力争全市所有街道办事处、县城所在镇和重点镇至少建成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2突出提档升级,建设多层次的机构养老服务体系。
合理布局养老机构点位,每1所养老机构城区或县城周边服务半径不低于2公里,农村服务半径不低于10公里。
政府兜底基本养老服务,规划建设一批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功能型养老机构。
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适应广安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支持民办机构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定期推进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和划分。
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普惠养老机构,支持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发展。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实行社会化运营或探索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力争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的床位不低于80%。
3突出补齐短板,建设兜底型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推进敬老院整合,整合构建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每个区市县至少建设1所示范性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中心,并逐步将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收归县级民政直管。
实施社会化运营,鼓励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将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实行社会化运营。
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
健全救助保护机制,针对农村特困失能、残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高龄留守老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服务、村民自治互助服务、志愿服务和“时间银行”等方式,开展就近探访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村,采取提高本村老年人集体利益分红额度等方式,提高老年人收入。到2022年,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
4推进业态创新,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促进金融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合作共建,打造高品质养老社区。
利用嘉陵江、渠江、华蓥山、美丽乡村等生态资源,支持发展康养小镇,推进生态养老、旅居养老,创新养老服务业态。
加强渝广合作,推进与重庆毗邻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养老产业一体化发展。
加快老年健康产业发展,推动建设养老产业园、老年用品特色街道,不断提高养老产业在服务业中产值比重。
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企业和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依法加强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保护。
支持发展高端养老服务项目,瞄准国内外知名养老连锁企业招商引资,2022年前,市本级、区市县至少各有一所高端养老机构。
5推进智慧养老,实施“养老+互联网”融合发展。
实施“养老+互联网”行动,进一步完善“12349”网络服务平台功能,建设市、区(市、县)、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养老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
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打造一批“智慧养老院”和“智慧养老社区”。
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实施老年大学建设提升行动,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到2022年,互联互通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市范围全覆盖,各区(市、县)至少建有1个智慧养老院或1个智慧养老社区;市、区(市、县)至少建立1所老年大学,“区(市、县)一乡镇(街道)一村(社区)”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基本覆盖,老年人就近学习更加方便。
6推进健康养老,实施“养老+医疗”融合发展。
全域推进医养结合,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医疗卫生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
支持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鼓励具备医疗资质的养老机构设置老年病区,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
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设立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维护(租赁)服务站点,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和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对特殊困难老年人配置基本康复辅具给予补贴。
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家庭病床服务。到2022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50%,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
7推进金融养老,实施“养老+保险”融合发展。
完善贫困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救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启动前锋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
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险种,科学厘定费率。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发展满足长期养老需求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投保养老服务机构责任险等险种。
推进区域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建立“费随人走”“费随人给”异地养老机制。
支持企业研发生产智能养老设备及适老化产品用品,打造展示体验场所,培育老年产品用品市场。
发展适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培育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到2022年,初步建立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广安区、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至少开办1个老年用品市场(展示体验场所)。
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养老服务领导工作机制
强化要素保障,科学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强化人才保障,夯实养老服务发展基础
强化质量保障,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