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将采取“1+9”举措 全面推进国家居家和
导语
辽宁省鞍山市将采取“1+9”举措 全面推进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8月30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确定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辽宁省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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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将采取“1+9”举措 全面推进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8月30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确定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辽宁省鞍山
辽宁省鞍山市将采取“1+9”举措 全面推进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8月30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确定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辽宁省鞍山市成功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
鞍山市人口约345.5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龄人口约84.98万人,养老机构201家。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全市养老服务业有序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初见成效。该市将以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以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以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为载体,有效整合公共资源和政策资源,着力破解制约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需求与供给相对接、机构与家庭相融合、线上与线下相融合、普惠与特惠相融合、保障与发展相融合、医疗与养老相融合的“一对接五融合”服务新格局。
下一步,该市将采取“1+9”举措,全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1”就是构建一个体系,即建立“一纵十横多点支撑”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成集居家养老、监管评价、培训孵化、产品体验、咨询解答、业务申请、公益互动、时间银行、数据分析、政府管理等十大功能为一体,纵贯全域的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形成一纵;建成10个各有特色的县区级综合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区域和需求情况,在不同层面,有针对性有侧重点地进行功能布局,打造县区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形成十横;建成城乡基本覆盖的多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点,通过全市统一的智慧服务平台实现服务对接,全面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形成多点支撑。
“9”是指九项具体措施。完善以市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有效开展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指导、绩效考核等各项工作;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重点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空巢(独居)老人,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老人提供基本服务;利用养老机构、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打破区域限制,形成嵌入式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立足于老年人口的分布、养老服务需求和现有服务设施情况,着眼全局,建立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中期发展规划,建立协作培训机制,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护理服务水平,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完善政府购买机制、服务评估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规范从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为老服务企业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四同步”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有效保障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通过定期巡访、志愿服务、需求评估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困难、孤寡、独居等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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