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养老服务、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连续多年走在全省前列;2020年和2021年,保山市在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近年来,保山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发展,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等21个政策文件,为推进民政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保山市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建成和在建养老服务机构58个、街道综合养老中心4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3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45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106个、农村幸福院180个、老年活动室(站、点)340个、老年幸福食堂7个,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覆盖村(居)委会总数85%以上。保山市不断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开展养老机构提升改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职业技能培训、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工作,养老服务质量大幅度提升。
“我们按照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老旧小区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充分整合资源,通过购置、置换、补助、租赁等方式,解决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不足问题,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保山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全市加大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设施的建设力度。到2025年年底前,实现街道综合养老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养老互助站、幸福院和老年幸福食堂,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保山市还深入落实儿童福利与权益保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建成和在建儿童福利机构5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个、儿童之家941个,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04名、村(居)儿童主任965名。
目前,保山市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已全面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已建成340个,基本覆盖辖区所有乡镇、街道。全市所有县(市、区)已全面划定火化区,火化区范围已实现100%的人口和区域全覆盖,全市死亡人员火化率达100%,全部进公墓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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