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潼关县全力打造“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导语
今年以来,潼关县以镇级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全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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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今年以来,潼关县以镇级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全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
今年以来,潼关县以镇级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全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互联网+为支撑,医养相结合、城乡全覆盖”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
全方位扩大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通过调剂闲置资产和配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积极建设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建设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等。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分区分级规划预留和控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智慧化建设。依托市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线下服务商资源,以社区为单元开展工作,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打造“虚拟养老院”;推动信息化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向老年人家庭延伸;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拓展应用,提供智能化的远程安全看护、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等符合老年人服务需求的项目。
有效提升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互助幸福院“政府(民政部门为主)指导、镇办监督、村级管理、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制定《潼关县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评估与以奖代补资金挂钩机制、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做好农村互助幸福院示范点建设;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开展特困老年人能力评估,对贫困、失能、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和服务需求筛查摸底,建立基础数据库,签订关爱服务协议;以镇(办)为单位,将失独家庭老年人依据个人意愿安置在辖区内养老机构,对低保家庭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月进行低保补助,推动农村特困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0%。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力争到试点期末,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管理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低于50%。培育打造养老服务品牌。各镇(办)重点培育打造1—2家专业服务能力强、综合效益明显、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品牌。支持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通过兼并重组、连锁经营等方式做大做强。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融合发展。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签约服务制度。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约定的定制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鼓励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支持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拓展职能;整合各类资源,通过改造利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闲置物业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利用机构养老专业精熟、设备优良、资源丰富的优势,为服务辐射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帮助解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及“五助”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支持嵌入式养老机构开展“喘息服务”,向老年人提供月托、周托、日托等短期托养服务项目。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与资金保障。每年分层次、分类别、全覆盖培训养老机构负责人、院长(主任)、专业护理人员和养老服务消防从业人员等;实现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县财政将改革试点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追加预算;制定《潼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中央、省和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严格资金核算、审批、拨付程序,强化资金使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