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协常委朱成钢:努力把上海建设成老年友好型社会
导语
世界卫生组织在2006年提出了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社区)”的倡议;全国老龄办从2009年开始在若干城市开始“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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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在2006年提出了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社区)”的倡议;全国老龄办从2009年开始在若干城市开始“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
世界卫生组织在2006年提出了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社区)”的倡议;全国老龄办从2009年开始在若干城市开始“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的建设试点,旨在消除老年人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生活的障碍,形成对老年人友好的城市环境。上海多年来也一直有这方面的参与活动和探索,但是此类活动也存在碎片化、时断时续的现象。
目前,上海面临着日益增强的老龄化压力,上海各级政府也努力建设各类养老设施,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把“老、少、旧、远”作为近期上海需要解决的主要民生问题,其中的“老”就是解决好老年问题。但是目前的各种努力,似乎还难以跟上老龄化的发展速度,各类设施供不应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有待增强。其中有一个很要紧的问题是,目前解决老龄问题的各种措施和政策缺少合理的分类,精准性不强。比如“健康老人”与“失能失智”老人的分类。各类养老院建设应主要针对“失能失智”老人,而解决“健康老人”的老年问题主要可通过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办法来解决。按现有做法,养老院永远不够。而事实上现有养老设施存在着有的住不进,有的没人住现象。我建议加快或更广泛地在上海开展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要着手建立符合上海本土特点的老年友好型社会指标体系。世界卫生组织在2015年公布了衡量城市关爱老人程度指标的使用指南,以便帮助各国政府和社会在关怀和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时,更好地衡量自身的实际状态,建立符合本地特点的指标体系,从而在关爱老人的行动中做得更为精准有效。指标强调老年人生活和社会环境的公平性、可及性与包容性三个原则,涉及老年人最基本的福祉。比如应消除老年人群中过大的贫富差异、公共设施的建设应普遍适合老年人的便利可及需求、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应得到尊重等。该指南中还写入了一套补充指标,建议各国和不同地区参考、采纳补充。建议由民政和发改部门牵头,在世卫组织指南的基础上建立符合上海特点的老年友好型社会指标体系。这个体系可以分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核心指标(基本指标或最低要求)和补充指标(结合当地特点制定)组成,作为建设上海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基本标准,在社会治理、公共设施及服务提供、精神文明建设中参照执行。
在全市开展了解老人,体谅老人,关爱老人行动。当前,老年人的社会形象比较负面,“老人跌倒不能扶”“坏人变老了”的概念较为普遍,严重影响了社会对老年人群应有的尊重和关怀。究其原因可能很多,有社会媒体对老年人群中存在的负面新闻放大的因素,也有这一代老年人在其生活经历中缺少文明教育的因素,更有因贫富差异造成的心理扭曲的后果。总之,上述现象的存在不利于社会形成关爱老人的良好氛围。建议由文明办和民政部门共同牵头,在全社会开展“了解老人,体谅老人,关爱老人”的行动。一方面(主要方面)教育、鼓励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的风行,如让年轻人做一天老年人,体验老年人的身体特征和不便;媒体要多报道宣传老年人的正面形象等等。另一方面(当务之急)在老年人群中大力倡导文明行为,帮助更多的老年人学习理解现代文明社会的公共礼仪和公共法则;鼓励老年人和年轻一代互相关爱、互相理解等等。建议在全市开展“文明老人”的评选活动,树立良好的老人形象,让老年人与年轻人互相走近,尽快消除社会误解。
把“健康期望寿命”这一指标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长期以来,世界各国都把“人均期望寿命”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主要指标,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均期望寿命的增长离极限越来越近,许多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健康期望寿命”,即人们能够依靠自身的健康状况适应外界环境,维持日常生活的年限。也就是说,人们不仅追求“活着”,更要追求健康、自主地“活着”。目前,我国的人均期望寿命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逐步接近,上海市人均期望寿命已经达到发达国家相同水平,但是我们人均期望寿命与健康期望寿命之间的年限差要高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提高健康期望寿命,进一步缩小两种寿命之间的年限差,可以使我们有一个健康的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会大为提高。因此,把“健康期望寿命”提升为衡量上海社会进步的一级指标,将更加有利于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直面老龄社会的到来。提高健康期望寿命,要更好地开展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提倡更为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大政府和社会对公共卫生领域的投入,同时也要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全民医疗保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