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养老机构收住京籍老人可享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导语
近日,笔者从河北省廊坊市民政局获悉,为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经与北京市多次沟通协商,目前廊坊市域内养老机构收住京籍老年人可享受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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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从河北省廊坊市民政局获悉,为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经与北京市多次沟通协商,目前廊坊市域内养老机构收住京籍老年人可享受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近日,笔者从河北省廊坊市民政局获悉,为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经与北京市多次沟通协商,目前廊坊市域内养老机构收住京籍老年人可享受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为规范津冀蒙地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北京市印发了《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0〕16号),以文件形式明确补贴发放标准、规范补贴申请程序、完善补贴发放流程、加强补贴经费保障。
据了解,从2020年起,廊坊市养老机构接收京籍老年人的,享受收住服务对象维度每床每月100元、600元、700元运营补贴,已内设医疗机构或引入医疗分支机构的,增加享受每床每月50元运营补贴。待廊坊市与北京市养老机构实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后,可参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等级,享受相关星级评定维度补贴。廊坊市养老机构申请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将在北京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注册并提出申请。北京市各区民政局将与廊坊市民政局签订委托协议,由廊坊市民政局按要求对服务信息、服务量进行审核,并对老年人能力进行评估后,出具证明材料,北京市各区民政局按标准核发相应运营补贴。